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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育儿假多少天2023新规定

时间: 2024-04-30 14:31:32 |   作者: 新闻中心

  广东育儿假10天,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,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。2021年12月1日起实行。

  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,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。例如,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,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,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;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,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,以此类推,直至子女满3周岁。在同一计算年度内,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,原则上不超过2次。

  2021年12月1日上午,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决定,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、独生子女护理假,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,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  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,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,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。

  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,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【育儿假】可获取广东育儿假政策、天数、具体规定、产假安排、广东计划生育条例等信息。

  根据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,符合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子女并办理生育登记,小两口或者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,且该对夫妻所生育的子女已在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登记的可享

  《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》目前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阶段,尚未正式实施。下一步,将结合反馈意见做修改完善后,按程序报深圳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。

  深圳育儿补贴实施时间待定。《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》目前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阶段,尚未正式实施。下一步,将结合反馈意见做修改完善后,按程序报深圳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实施。

  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  《计生条例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,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,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,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。

  必须执行。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、且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,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,用人单位理应当按照《计生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。

  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。注意,是爸爸和妈妈两个人都有10天的带薪假期哦。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,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。假期用工成本分担,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
  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。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、且企业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,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,用人单位理应当按照《计生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

  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  《计生条例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,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,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,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。

  2021年12月1日上午,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决定,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、独生子女护理假,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,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

  广东育儿假规定:在子女3周岁以内,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。根据2021年12月1日修正施行的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: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。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。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

  【导语】:广东育儿假10天,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,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。2021年12月1日起实行。

  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,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。例如,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,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满1周岁之前,父母双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儿假;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满2周岁之前,父母双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儿假,以此类推,直至子女满3周岁。在同一计算年度内,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,原则上不超过2次。

  2021年12月1日上午,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决定,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、独生子女护理假,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,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  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,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,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。